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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政府外侨办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初,根据宛发[2010]2号《关于印发南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南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政府工作部门,设综合科、外事管理科、侨务管理科3个内设机构,编制人员1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现有人员1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南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为外侨办下属二级单位,事业(全额)编制4名,现有人员5名,退休人员2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拟订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指导全市外事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承办市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宛访问的重要来宾;指导和协调全市涉外礼宾工作。
(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宛活动的管理和来宛采访外国记者的管理;负责全市领事业务;审核申报在宛举办国际会议事宜。
(五)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宛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
(六)调查研究全市侨情和侨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县市区有关部门侨务工作。
(七)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宛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涉侨突发事件;负责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八)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会团体的联谊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工作开展对台工作。
(九)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宣传及教育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十)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推动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市内企业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2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3.4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0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2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3.4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0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7.9万元,占4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占10.5%;商品服务支出23万元,占11.3%;项目支出71万元,占34.9%。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万元,占4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占11.8%;商品服务支出22.9万元,占11.1%;项目支出66万元,占34.1%。主要项目是:外事接待费、外事培训及会议、涉外突发事件处置、侨务工作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