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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市长曹存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国志,市委常委、副市长刘瑞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胡杰,漯河军分区司令员王志平,副市长蒋志安、栗社臣、高喜东、周新鹤等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市“退二进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同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补充规定》。
会议认为,实施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是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调整工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的需要,也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
会议指出,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对纳入搬迁计划的企业,要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对未按要求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取消其享受“退二进三”优惠政策的资格。要排出搬迁企业名单,制定搬迁计划,对于产业层次低、耗能高、效益低的企业,三至五年内必须搬出建成区。要强化责任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各企业不同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协调,现场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各区政府和各企业的主体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要认真把关审核,按照“成熟一家、审批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严格审核企业“退二进三”方案,引导企业再投资、再发展、再壮大。通过实施“退二进三”政策,加快工业经济大发展,推动第三产业大提升,促进城市环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