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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2月3日召开的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培训会上获悉,我市将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通知》有关要求,市直及驻漯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本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对照国家、省公布保留、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全面自查本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提出保留、新增、取消、调整的意见,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县区审批的,坚决下放。对保留的项目,要删减不必要的前置审核条件和申报材料,精简前置审批事项和审批要件,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前置审批和要件,一律取消。同时,继续压缩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结时限,能现场办结的要列为即办件;不能即办的,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审核,提出清理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各有关单位务必在12月10日前,把本单位拟保留、下放、取消的项目和事项报送市编办审核。市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许可审批项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经市政府审定后,将汇编成目录,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管理的,部门不得再开展相关审批业务。对列入目录保留项目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结时限、内部工作流程等经过规范后,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方便基层单位和群众办理,并接受社会监督。(来源:漯河名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