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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意见》出台后,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职能优势,提出“四大攻坚”措施,促进中心城区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争取项目资金攻坚。该委将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意见,有针对性地谋划上报一批城市交通、城市供排水、社会事业等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切实加快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夯实中心城区发展基础。
实施项目谋划建设攻坚。项目建设是实现“工业强市、三产兴城”最重要的抓手。市发改委将围绕《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意见》对各个产业发展的定位和目标,结合中心城区产业基础,在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商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方面,认真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并争取进入国家、省扶持的大盘子,以此加快中心城区工业和商贸物流产业发展,不断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力,同时切实抓好45个中心城区在建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实施优化项目审批攻坚。按照“简政放权、权责一致”的原则,将除省核准目录和国家、省规定必须由市级以上发改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外,核准备案权下放到“四区”。实施中心城区项目绿色通行证制度,将中心城区项目全部纳入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范围,主动服务、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提高效率,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限时办结;手续不完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需报国家、省审批的,全程跟踪服务。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定期听取各个项目办结情况,及时解决中心城区项目审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实施产业集聚区建设攻坚。坚持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发展中心城区工业的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水电路气等基础配套设施,重点推进综合性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功能集合构建,为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发挥产业集聚区联席办职能,引导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把培育壮大电(光)缆电器生产、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出口加工业等主导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编制和完善产业集群规划,集聚优质产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努力打造中心城区经济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