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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玉山)11月4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全面激发个体私营从业者的创业热情,促进全市创业人才提升发展,该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创业人才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
据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主要有五项服务举措:
简化登记办法。凡在我市登记并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了由港澳居民申办的以外,均可到工商机关申请办理转型升级登记。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工商机关都要积极引导其申请转型升级: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达到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被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拥有3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或雇工人数8人以上;拥有注册商标或自主品牌。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转型升级后的企业类型,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放宽转型条件。转型升级企业的名称可以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鼓励符合条件的转型升级企业申请冠用省级行政区划的名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非货币出资比例最高可占70%,鼓励以知识产权、股权、债权、高新技术作价等方式出资;转型升级后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可以零首期出资,设立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资本。鼓励转型升级企业自主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经营范围,推动产业升级。凡是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
实施商标战略。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帮助转型升级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和河南省著名商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省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市政府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称号且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支持转型升级企业采取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
加强融资帮扶。鼓励转型升级企业利用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债权出资、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登记,盘活企业静置资产,不断丰富融资手段,为企业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广辟融资渠道。
优化服务举措。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服务窗口开辟“转型升级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深入开展行政指导,主动贴近实际需求,帮助解决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行业类型单一、经营场所集中的集群型个体工商户,实行上门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转型升级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