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1日起,市公安局将下放户政业务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创新工作方法。今后,群众能够更为方便、快捷地办理此类业务啦!
10月11日起,市公安局将下放户政业务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创新工作方法。今后,群众能够更为方便、快捷地办理此类业务啦!
昨日,记者特别采访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为您解读《关于下放户政审批权限、简化户政审批程序的通知》。
关键词:下放权限
此举是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改双优”有关部署和省公安厅“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实行的户政改革。
为了保障公民的身份权等基本权益,公安机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十五条惠民、便民、利民的改革新举措,下发《通知》,正式实行。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此次共下放了7项审批权限,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高效、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下放权限分别是:居民性别变更、14周岁以上人员补录户口、出生后首次申请办理入户登记、在本地出生并长期生活居住在本地的“残疾智障”人员入户、婚生婴儿(含超生)入户、非婚生婴儿入户、超期2年以上未办理入户登记人员的入户登记。
关键词:为民惠民
新举措中,市公安局“民警围着群众转、机关围着基层转”的服务理念始终贯穿。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变以往需要群众跑腿办理户政审批程序为公安民警跑腿为群众服务。今后,户政业务办理将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居民入户登记、变更、补录等户政审批申请,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办理调查核实工作。所有申报审批材料由公安机关内部报送,不再由当事人或代理人传递办理。所有户政审批手续均在公安机关内部流转,在法定工作日内,由社区民警向群众作出答复,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
公民入伍、学生入学需开具户籍证明材料和无违法犯罪政审材料的,各派出所要主动上门联系辖区征兵、教育等部门,由征兵、教育部门统一提供需要户籍证明和政审人员名单后,由各派出所集中予以办理;因历史原因采集数据错误造成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差错或户口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户口漏登、重户重号等问题,公安机关要主动发现、及时纠正;审批法定办理时限缩短,原来规定法定3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缩短为15个工作日,原来规定法定15个工作日办结的缩短为8个工作日办结。
关键词:强化责任
围绕“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的服务理念,《通知》对各级公安机关提出明确要求,加大民警的工作职责,强化民警的服务意识,调查、取证、函调、内部流转等工作均由民警负责到底,切实为民、利民、惠民。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进一步严肃责任追究,凡因弄虚作假、把关不严、乱作为、严重不作为,造成被拐骗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等违规入户、补录户口、主项变更的或未按规定办结群众申报事项酿成后果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查实,户籍内勤一律停止执行职务,一律追究社区民警、户籍内勤、派出所长、户政科长(主管大队长)、主管副局(所)长的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