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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网讯(记者 王建军)为稳定全市出租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出租”载客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出租客运行业稳定有序发展,日前,市交警支队和市客运办联合下发通告,决定自2013年8月16日至9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出租”专项整治活动。
通告规定,凡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或行驶证与车辆不符的车辆,一律不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上述车辆如违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查扣,并对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罚款、扣分或治安拘留处理;处理后移交城市客运管理部门按照《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对无牌、套牌、假牌、擅自喷涂出租车专用颜色的,对擅自安装、改装、使用计价器和出租车顶灯等客运设施的车辆从事“黑出租”经营的,由公安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后,移交给城市客运部门按照《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通告特别指出,对牵头、组织非法经营的和垄断市场行为的、阻挠依法查处“黑出租”、妨碍公务及煽动闹事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处罚法》等规定坚决予以打击;对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出租”,谋取私利或者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经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批准,为非出租汽车专用车辆喷涂出租车专用车身颜色的,由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向市运管处进行移交,由市运管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通告指出,目前我市市区合法出租汽车车辆总共为1100辆,车辆牌照为豫 L-T0001--豫 L-T1100,并喷涂出租车专用颜色、车内装置统一的计价器、车辆两侧明显位置标有出租企业名称或者企业标识,车身标注交通客运管理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希望广大市民牢记上述鉴别标准,并树立自我维权意识,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拒乘“黑出租”,积极检举“黑出租”非法营运活动。凡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的,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人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395-3134057。